上半年,農(nóng)發(fā)集團紀委認真履行監(jiān)督職責,緊盯主體責任這一“牛鼻子”,通過明責、壓責、督責“三責同步”做法,環(huán)環(huán)相扣、步步深入,強力督促集團各級黨組織及成員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為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(tài)提供了堅強保障。
一是明責,層層壓實責任。出臺《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黨委主體責任、紀委監(jiān)督責任的實施辦法》,細化主體責任清單10項任務、個人責任清單6項任務、監(jiān)督責任清單5項任務、保障措施7項制度。集團黨委分級簽訂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》17份,進一步明責定責。
二是壓責,級級傳遞責任。制定《集團2020年紀檢監(jiān)察工作要點》,明確六方面16項重點工作。堅持黨委統(tǒng)一領導,向集團黨委專題匯報黨風廉政建設事項1次,召開紀委會議2次,部署落實紀檢工作要求。突出問題導向,集團紀委召開紀檢工作例會2次,傳達學習文件、通報存在問題,督促整改提升,形成責任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。
三是督責,條條落實責任。制定《集團紀委工作職責、權限和機制的規(guī)定》,明確17項工作職責和權限。以評價督促責任落實,嚴格落實各單位紀檢負責人半年向集團紀委書面報告1次工作。以考核督促責任落實,制定《集團2020年度紀檢工作考核細則》,每月通報各單位工作完成情況。